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你走在闹市街头、车站路口,有人拿着小卡片热情的邀请你去附近的店里领取小礼品或免费体验某种服务,你是置之不理?还是欣然前往?“反正是免费的,去看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掏钱就不会上当”。你是不是自认为头脑很清醒?然而,却有人因此摊上了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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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抽奖”?不存在的!
2016年12月的一天,40多岁的李某在新乡市火车站广场准备乘车时,一个男子主动过来递给他一张卡片:“我们茶叶店做活动,拿着卡片到店里可以免费抽奖领取茶叶,跟我去看看吧,帮忙做做宣传。”边说边拉着李某到了不远处一间铁皮房里,一进屋子,一个胖男子先送给李某一盒茶叶,又拿出一个纸盒子说:“抽奖吧,先交500押金,抽中了什么就送什么礼品,还退押金,如果奖券上是“羊”就得掏钱。”李某看到桌子旁边有个人正在刮奖,刮开后,那个人说他中奖了,胖男子就送了他一个剃须刀,还把钱退给了他。看李某还在犹豫,刚中奖的人说:“抽吧,我都抽了四回,没花一分钱,还有礼品。”李某虽然不想抽奖,但是害怕拿了茶叶不抽奖对方不让他走,于是,就交了500块钱,摸了张奖券,刮开一看是个“羊”字,带李某进来的男子站在旁边说多摸几次,摸到了就退钱,又让李某摸了三次,都是“羊”,李某感觉不对就说不摸了,此时,胖男子变了脸说:“你没摸到奖,得掏钱,还欠200,拿钱!”李某把身上的零钱都掏出来,也不够,胖男子严声厉色地说“没钱?有银行卡没有?拿出来!别让我们翻出来!”李某知道了原来他们都是一伙的,不禁害怕起来,觉得不听他们的可能就会有危险,就把银行卡拿了出来,在胖男子的威逼下又摸了几次奖券,胖男子拿出刷卡机刷卡让李某输密码,已经懵然不知的李某就这样分四次被刷掉了7700元才被准许离开。事后,李某一直把这件“没成色”的事压在心里,不敢报警也没对家人说,直到公安干警破获同类案件时查找到他,压在他心里的这块大石头才算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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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没那么简单!
卫滨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最初收到案件卷宗时,仅有一名放风人员被抓获,其本人拒不供述且无其他证据印证,侦查机关以诈骗罪提请逮捕。后期三名站桩人员串供后投案,也坚称自己是诈骗。
仅仅是诈骗吗?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这个案件并不是这么简单。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诈骗,而是老套抽奖诈骗的新变种。形式手段类似诈骗、强迫交易,但被害人并非基于错误认识主动交付财物而是恐惧嫌疑人伤害其人身急于脱身而被迫交付财物,且无实物交易,诈骗、强迫交易外衣下实质是抢劫行为。最终以抢劫罪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列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把侦查重点从统计诈骗数额到仔细向被害人询问细节,查证涉案POS机,并通过POS机绑定的银行卡,寻找被害人,查找其他犯罪嫌疑人,追踪幕后组织者。公安机关通过进一步侦查,幕后老板耿某、肖某也被抓获到案,至此,挖出了长期盘踞在火车站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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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罪集团难逃法网!
案件事实彻底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耿某、肖某从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在新乡市火车站批发市场附近以“有奖销售”形式,组织团伙实施抢劫,持续作案,目前已查证落实30余起,累计数额达3万5千余元。具体作案手段为三四名犯罪嫌疑人,有人站桩有人当托有人送点,分工明确。锁定背行李匆忙赶车的外地人为作案对象,以发卡免费领茶叶为名义,吸引被害人到团伙所租赁的简易铁皮房中,如被害人急于赶车不愿领取,犯罪嫌疑人或斥或拉或推,强迫被害人进屋买奖券,以威胁语气、肢体动作和小黑屋内多名犯罪嫌疑人围堵一名被害人的情形,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胁迫被害人交付财物。大部分被害人被迫交出随身携带现金购买奖券后仍迫使其刷银行卡,刷多少犯罪嫌疑人决定,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被害人离开后还有送点人员尾随防止其报警。
该犯罪团伙已形成犯罪集团,等级划分、分工明确。耿某负责租房、办POS机、打点外围事宜、统一收钱并按比例分赃。肖某、魏某等人几年前在乌鲁木齐从事此犯罪活动,全国流窜作案,涉案人员多范围广,影响特别恶劣。从一开始的抽奖诈骗发展到使用强制手段的抢劫犯罪。
目前,卫滨区检察院已批捕犯罪嫌疑人5人,对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2名犯罪嫌疑人下达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同时针对该案中其他多名站桩人员等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下达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具体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落实后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继续提请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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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释法
小知识
诈骗犯罪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主动交付财物。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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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罪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本案
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而抢劫犯罪对抢劫数额无起点标准,很多被害人被迫交出几百上千元,单笔按诈骗犯罪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妄图避重就轻,承认自己是诈骗,对胁迫、强行索要钱财的行为拒不供述。本案最初只有被害人含含糊糊的只言片语,证据无法显示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有明确威胁胁迫的语言、行为。检察官通过梳理案情、抽丝剥茧,指导侦查人员反复询问被害人细节,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大声斥责、利用小黑屋内多名犯罪嫌疑人围堵一名被害人的情况,被害人人生地不熟的处境,虽没有明确胁迫语言,仅是说不抽奖不能走,但事实上已经对被害人形成了心理强制,从而胁迫被害人交付财物。在现实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抓住被害人因钱数较少、维权意识不强、自认倒霉的心理,一次次得手后愈发猖狂。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提高防范意识,无论数额多少及时报警,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卫滨检查
本期编辑:潘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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